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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将对重点项目实行公开监察


 
    7月16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南宁市纪检监察机关将采取现场督查、明察暗访、聘请市民监察员等多种方式,对心圩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等一批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重点工程项目进行公开监察,防止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迎奥运、迎自治区50周年大庆、迎博览会,该市今年城市建设各项工程数量多、标准高、投入大,截至6月份,已开工100多项工程,总投资达116.63亿元。为此,该市将通过公开监察这种形式,对重点工程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把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全过程,确保实现“工程优质、干部优秀”的目标,推进重大项目顺利建设,营造良好发展软环境。

    公开监察将通过“公示项目、签订责任状、跟踪监察”的途径,对重点工程项目实行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在媒体公示监察的项目内容后,对确定为公开监察的重点工程项目的牵头单位、征地拆迁责任单位、业主单位,该市纪检部门着重从5个方面进行公开监察,包括:项目建设中规范运行的情况,重点是工程建设的设计、招标、现场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审核的各个环节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手续不齐全或挪用、侵占、截留工程建设资金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无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卡拿要等行为,有无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行为;项目建设过程中依法推进的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是否落实有关征地拆迁的法律法规等,以及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情况。

    在公开监察过程中,对群众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将提出监察建议,限期整改、督促落实;对有案不查或查处不力的单位,要追究领导责任。

    据悉,一批重点工程牵头单位目前已与该市纪检监察机关签订了责任状,一批征地拆迁责任单位和业主单位则向市委、市政府呈递了承诺书。(记者/覃海明)
 

        
(责任编辑:雨田)     (投 稿:佚名)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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